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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需學校安全管理系統!!

學校安全管理系統

壹、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

1.認真組織學習公安部、教育部、各市、區、局有關文件精神,自覺遵守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切實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通過各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安全宣傳教育,使學校的每壹位員工和學生每年都能進行壹次安全教育和培訓。

3、宣傳燃氣電氣防火、易燃物品防火防爆知識。

4、培訓消防設施性能、消防器材的使用;報告火災、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安全負責人、安全管理員、兼職消防員和值班操作人員應經過上級消防安全部門的專門培訓。

6、加強新崗位和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確保壹方安全。

7、安全領導小組嚴格按照例會制度、學習制度、登記和統計制度履行職責。

8、結合消防安全教育實際,組織討論,提出問題,查找差距,制定措施,預防和制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安全檢查制度

1,值班人員按規定巡視路線,輪流檢查電氣設備,保持正常運行。

2、每天值班巡視檢查壹次以上,如遇有用電負荷增加或過載,如遇暴風雪天氣變化,設備故障危及正常運行時,應增加值班巡視次數,加強對運行中電器的監視。

3.加強節假日期間的消防安全檢查。

4、在值班巡邏中發現電氣設備缺陷、損壞或火災隱患應及時處理或上報。

5、加強夜間重點安全部位的值班巡邏,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處理。

6、嚴禁安全設施管理人員、值班人員和消防巡邏人員下班。

7、安全檢查,檢查記錄齊全。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確保疏散通道和疏散出口暢通,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和送風設施處於正常狀態。

2.禁止占用疏散通道。

3.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圍欄及其他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4.嚴禁在生產經營、教育教學期間鎖閉、堵塞安全出口,嚴禁遮擋、遮蓋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

5.嚴禁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四、安全值班制度

1,巡邏有無異常情況,有無異常情況。

2、各種設施是否完好,運轉是否正常。

3.值班期間24小時不缺人。

4、安全檢查,檢查記錄齊全。

五、消防設施設備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重點部位應當按照《消防法》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並掌握使用方法。

2、消防器材應放置在明顯且易於使用的幹燥處,嚴禁暴曬或遮擋,嚴禁堆放物品,以保證消防道路暢通。

3、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指定專人管理,專人負責檢查、維護、保養、更換和購置,確保完好有效。任何人不得損壞、挪用、拆除或者擅自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

4、化學實驗室、計算機教室、圖書館、多功能廳、多媒體教室等重要場所的樓梯走廊,嚴禁堆放物品,確保暢通。

5.每月檢查壹次各種滅火器的表壓。當壓力表指針降至紅線時,應送專業部門補充滅火劑或及時更換。

6.對消防管理不力,未及時維修或更換消防器材,或將消防器材挪作他用,或故意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7、消防設施定期檢驗記錄、自動消防設施綜合檢驗測試報告和維修記錄應完整。

六、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1.單位存在的安全隱患應當及時消除。

2、違反安全規定時,本單位應責成有關人員當場糾正並監督執行。

3、違反前款規定的行為及其改正情況應當記錄在案並存檔備查。

4.對不能當場整改的安全隱患,相關管理職能部門或者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按照本單位管理分工,及時向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或者安全責任人報告存在的安全隱患,並提出整改方案。安全經理或者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措施、時限、負責整改的部門和人員,落實整改資金。

5、在存在消防安全隱患前,應落實防範措施,確保安全,不能確保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壹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停止使用危險部位,及時整改。

6.安全隱患整改完成後,負責整改的部門或人員應將整改記錄交安全負責人或安全經理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查。

7、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消防電源管理制度

1,在指定的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的場所或區域,設置醒目的禁火標誌。

2.照明用電應與動力用電分開設置。電源開關、插座等。應安裝在封閉的配電箱內。

3.電氣設備的設計和安裝應當符合消防法規的要求,並經公安消防監督機構認可。

4.電氣線路和設備必須由持證電工安裝、檢查和維護。使用中發現問題要及時匯報,迅速處理。

5.嚴禁個人架設臨時線路,私自接電,使用電爐、快熱等電器。嚴禁在消防重點部位等消防區域吸煙、焚燒廢紙信件。

6、配電室、車庫箱等。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嚴禁吸煙,不允許其他人員進入明火。離開時,壹定要切斷電源,關好門窗。

八、易燃、易爆和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1,工作人員必須思想品德優秀,工作認真負責,業務技術熟練。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和嚴謹的工作作風從事易燃易爆和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工作,認真學習業務知識,提高操作技能。

2.危險品應雙人、雙鎖、雙冊保管。使用人應申請使用危險品,經實驗室主任同意後方可進行配置,做到賬本平等。

3、危險品的采購和運輸必須由專人負責,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從貨物到實驗結果的全過程必須按照操作規程進行,從貨物到實驗結果的操作過程必須有記錄。

4.實驗物品管理員應對危險品的質量、數量和標識進行日常檢查,並註意維護。庫房要通風,易燃、易爆、有毒、強酸強堿等危險品要分類專櫃存放,實驗室要有明顯的警示標誌,嚴禁混淆,標簽要明顯。

5、危險品儲存室必須有明顯標誌,嚴禁煙火。消防器材應完好,不得堆放其他雜物,負責人不得入內。

6、嚴禁存放炸藥、雷管、易燃易爆品、強酸強堿。

九、誌願消防員的組織管理體系

1.誌願消防員由各部門向職能部門提出申請,經職能部門確認後,報消防經理或負責人批準。

2.誌願消防隊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經上級公安消防機構考核合格。誌願消防員必須接受本單位職能部門的教育和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3、每半年進行壹次演練、培訓,對於因工作變動的消防員,及時調整更換。

4.年終總結消防工作,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消防法規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重點安全單位必須制定緊急疏散預案。

2.組織健全,應包括:滅火行動組、通信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援組。

3.報警和報警處理程序是否正確。

4、應急疏散組織程序和措施是否適當。

5、通訊、安全防護和救援程序及措施到位。

6、根據應急疏散預案每學期至少壹次,並結合實際持續改進預案。

7.進行安全疏散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誌,並事先告知演練範圍內的人員。

十壹、燃氣和電氣設備檢查和管理制度

1,煤氣和電氣設備要有專人管理,誰負責。

2、瓦斯和電氣設備要建立平時檢查維護、定期檢修、預維護制度。

3.煤氣和電氣設備是不允許任何人進入的重要場所。需要嚴格管理,加強防範。

4.禁止違反規定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

5、做好瓦斯、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

十二、安全責任考核獎懲制度

1,學校實行安全工作責任制。校長是校級安全工作的第壹責任人,指定壹名校級領導擔任學校安全經理,對安全工作負總責,全面負責安全工作,對安全第壹責任人負責。

2.部門安全負責人對其管轄範圍內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3、學校安全負責人、經理、部門負責人、義務消防員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實行壹級負責、壹級負責制,采取垂直管理。

4、定期檢查和考核安全工作,每月不少於壹次,每學期有總結,年終總結評比經驗,表彰先進。

5、在安全工作中,普及消防安全教育,落實安全工作措施,健全安全組織體系,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消防器材齊全好用,無火災事故,成績突出或在安全工作中有貢獻的部門,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6.在安全工作中有下列先進事跡之壹的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

(1)熱愛安全工作,積極參加消防活動,成績顯著;

(2)模範遵守消防法規,制止違反消防法規行為,事跡突出的;

(3)及時發現和消除重大安全隱患,避免事故發生;

(4)積極撲救火災,搶救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表現突出的;

(五)在查找安全隱患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

(6)在其他安全工作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7、違反消防法規,造成火災事故的,視情節輕重,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三。安全檢查系統

1,安全檢查,各部門(企業)每周或半個月進行壹次自查,職能部門每月組織壹次互查,及時發現和整改安全隱患,把安全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防患於未然。

2、定期組織義務防火人員和重點工種人員,重點檢查火源、電源及其他可能著火的部位和設備。

3.發現安全隱患時提出整改建議,並立即進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應當按照《安全法》的規定進行整改。

4、安全檢查結果,以及需要整改的內容應及時向安全負責人或經理匯報,並向他發出整改通知,整改結束後,由安全負責人或經理簽字批準。

5、能夠整改而不認真整改,拒絕或拖延整改,或發生安全事故的,應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治安管理或追究刑事責任。

十四、安全調查和處理報告制度

1,積極調查處理事故原因,總結經驗教訓,認真落實防範措施,減少和杜絕事故發生。

2、事故調查,應重證據,重調查研究,認真細致,實事求是。

3.積極配合公安部門,認真進行事故調查和走訪,有效掌握事故發生前的情況,查明事故原因;分析確定事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4、事故發生後,按照事故"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調查處理,逐級上報。

十五、安全領導小組活動制度

(壹)例會制度

1,安全領導小組會議應每學期召開壹次,在4月份,10月中旬,特殊情況可提前或延期。

2.安全領導小組會議的內容包括:傳達上級會議精神,研究討論本單位事故隱患,落實安全措施,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提出做好安全工作的建議。

3、安全領導小組會議可采取專題研究、分析和交流會議等形式。

4、安全領導小組會議應在會前準備;會上有議題,有安排;會後有檢查,有詳細記錄。

學習系統

1.安全領導小組每學期組織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和義務消防員學習壹次,全年學習時間不少於兩天,並有詳細記錄。

2.學習內容主要包括:國家有關安全法規和消防法律法規,以及消防業務知識。

3.學習方法可以采取多種形式,如組織參觀學習其他單位消防員的經驗,觀看消防展覽和電視錄像,組織消防演習等。

(3)請示和報告制度

1,安全領導小組主任和職能部門負責人要不定期向分公司和校長室及相關指導部門匯報工作。

2、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安全員、義務消防員應及時匯報,並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

3、每年年底,安全領導小組應向學校黨支部和校長辦公室及教育廳、局安全辦公室匯報當年的工作和下壹年的工作計劃。

(4)登記和統計制度

1.安全領導小組應對學習、會議、安全宣傳教育、消防安全檢查、消除安全隱患、落實消防安全措施、處理安全事故等進行登記。逐項登記,並建立賬戶。

2.每年年底,安全領導小組應將安全工作臺帳整理成冊,及時歸檔。

3.安全領導小組檔案文件材料書寫工整規範,統計檔案封面按壹定順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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