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證書制度
對教育專業人員的要求
規則
從業人員的專業水平和教育水平
意義
它是促進教師專業化的重要標誌。
站點:yisi.cc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鎮江市實驗高級中學康華在線語文字幕教師資格證管理規定教師資格證樣本教師資格證等級分類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認定教師資格證等級分類
具體情況
教師資格是國家對專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人員的基本要求,規定了有誌從業人員的專業水平、文化程度、道德水平、身體素質等基本標準。教師資格證制度全面實施後,只有依法取得教師資格的人員,方可被各級各類學校和經教育行政部門依法批準的其他教育機構聘任為教師。教師資格壹經取得,除依照法律規定外(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十四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九條),不得喪失或者撤銷。教師按照法定聘任程序被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正式聘任後,方可成為教師,享有教師的權利和義務。
註冊管理
中小學教師資格實行五年定期註冊,在每次註冊有效期內完成不少於國家規定的360學時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同等學分的培訓。
意義
教師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是促進教師專業化的重要標誌。教師專業化是世界教育發展的趨勢。同時,教師資格證制度也促進了教師培養模式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