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歷史故事大全網 - 中學學科 - 大連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

大連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

第壹條為加強城市節約用水管理,保障城市人民生活和經濟發展用水,根據《大連市水資源管理條例》和《大連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凡在大連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城市供水、使用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設施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辦法。第三條大連市公用事業管理局是大連市城市供水和用水的行政主管部門。其所屬的大連市城市供水管理處具體負責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金州區、旅順口區城市供水管網系統節約用水的日常管理工作。

其他縣(市)人民政府和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大連金石灘國家旅遊度假區管委會的城市供水用水管理部門負責本區域城市供水管網系統的節約用水管理工作。

城市節約用水工作受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第四條單位和公民都有節約用水的義務,並有權勸阻、制止和舉報浪費用水的行為。

鼓勵和支持城市節水科學技術研究和節水設施、設備、器具的研發,推廣應用先進節水技術,提高節水科學技術水平。第五條城市用水,實行統壹規劃和管理。城市供水、水務管理部門應當制定城市節約用水發展規劃和年度節約用水計劃,經同級人民政府(管委會)批準後實施。第六條城市居民生活用水超出基價加價計費。每戶每月用水量不足6立方米的,按照標準水價收取;對於超出部分,價格將會提高。第七條除城市消防用水外,使用城市供水的單位(包括個體工商戶)應當向城市供水用水管理部門申請用水計劃指標,取得《用水指標合格證》後,方可使用城市供水。使用自建設施供水的,必須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取水許可證,取水不得超過許可限額。用水計劃指標執行情況由城市供水用水管理部門按月考核。《用水指標》證書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讓。

超計劃用水的單位,應當按照《大連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條例》繳納超計劃用水水費。第八條城市缺水時,為保證城市居民的生活用水,城市供水和節水管理部門可對部分單位的用水量制定臨時限制措施,報同級人民政府(管委會)批準後實施。超定額用水視為超計劃用水。第九條因基本建設等原因需要臨時用水的,應當按照本辦法第七條的規定向城市供水用水管理部門申請臨時用水計劃指標。臨時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經批準後,還應當向城市供水企業辦理臨時供水手續。

除施工生活用水外,臨時用水計劃指標的有效期不得超過6個月。第十條用水單位被撤銷或破產的,其用水計劃指標同時廢止。

用水單位變更名稱,應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憑《用水指標》證明到城市供水節水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第十壹條用水單位生產經營發生變化,導致用水性質或者用水量發生變化的,應當重新核定用水計劃指標,換發用水指標證書。用水戶將房屋設施出租給他人生產經營需要用水的,承租人應當按照本辦法第七條的規定重新申請用水計劃指標,取得《用水指標》證明。第十二條用水單位應當制定節約用水管理制度,設置專(兼)職機構和人員負責節約用水管理,建立健全用水記錄和統計分析制度,按照城市供水用水管理部門的要求,定期報送用水和節約用水統計報表。第十三條用水戶應參照市供水節水管理部門制定的《大連市用水定額》,對自身用水實行定額管理。並接受城市供水用水管理部門的定期考核。

日用水量100立方米以上的工業企業,以及城市供水、水務管理部門認定需要進行用水平衡測試的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定期進行用水平衡測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工業企業應當將節水技術改造納入技術改造計劃。

工業企業的計劃用水指標、水重復利用率和冷卻水重復利用率由市經委納入資源考核指標管理。第十四條城市供水節水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大連市節水設備和器具的選型(技術)標準,並根據標準選擇推薦產品,定期向社會公告。

禁止使用國家、省、市明令淘汰和禁止使用的用水設備和器具。第十五條城市用水實行計量,每戶和每個用水單位應當安裝符合國家計量技術標準的水表。其中,城市公共供水管網上的計量水表由城市供水企業安裝。第十六條在已竣工的建設工程中,使用城市公共供水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報經城市供水管理部門組織城市供水企業驗收合格後,方可開啟塞供水。

  • 上一篇:蕭山的足球爸爸
  • 下一篇:唐山民辦初中排名
  • copyright 2024歷史故事大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