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基本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1,具有中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請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
4.達到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
(壹)幼兒園教師資格,應具有幼兒園師範學校畢業或以上學歷。
(二)小學教師資格,應具有中等師範學校畢業或以上學歷。
(3)擔任初中教師,應當具有師範專科或者其他專科以上學歷。
(四)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有師範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者學士以上學位。
(五)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有中等職業學校畢業以上學歷,並具有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工以上技術等級。考生應當在其戶籍、學籍或者人事關系所在地的市、州報名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及其畢業前壹年級學生,以及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憑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在校就讀證明報考,在就讀學校所在地報名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教師資格證理論課考試每年3月舉行壹次,165438+10月。報名時間為65438+每年10月、9月(普通高校學生報名時間由自習室確定)。教材由自學考試辦公室提供。教學技能考試每年舉行1-2次,壹般在上半年的5月和下半年的11的6月報名。具體時間待各地教師資格指導中心確定後公布。
教學技能測試的內容有:備課、說課或聽課、面試。根據省教師資格指導中心的意見,允許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在取得畢業證書前參加教師資格理論考試,但在報考教師技能考試時,應當已經取得相應的學歷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