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本市玄武區、秦淮區、建鄴區、鼓樓區、棲霞區、雨花臺區戶籍,且滿5年;符合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認定標準;
2.南京發放高校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包括取得海外留學生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取得全日制技工院校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畢業生;具有本市戶籍且住房困難或者非本市戶籍在寧無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
3.南京問題農民工。在本市宣武區、秦淮區、建鄴區、鼓樓區、棲霞區、雨花臺區辦理工商登記和稅務登記的外來務工人員,可申請租賃補貼。
法律依據:《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第五條。
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實行貨幣補貼和實物配租等方式。貨幣補貼是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由他們自行租賃住房。實物配租是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提供住房,並按照規定標準收取租金。
實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通過發放租賃補貼,增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賃住房的能力。廉租住房短缺的城市,應當通過新建和收購,增加廉租住房實物配租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