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耶克給我們指出的,我認為是自由的真諦。這種自由是壹種自助判斷和自主決定,即從思想到行動,壹個人獨立分析判斷,沒有任何屈服和退讓,不接受強加。而且,自由的真正內涵和價值,不是別人給妳什麽,而是妳有各種選擇按照自己的意圖去行動,讓妳去玩,去創造,去競爭,去實現。
人身自由往往是不嚴謹的,妳無法劃壹個清晰的界限來圈住它。這就是自由的力量所在。不需要純粹理性的限制和判斷,也不需要試圖擺脫壹切的傾向。只有在這種狀態下,才能保證個人能力的自由發揮,才能使個人在壹定的社會制度和習慣下,出於“私利”做出壹定的調整和模仿。正是這種思維和活動的不屈服,帶來了整個人類社會的進步和文明的發展。
現在的社會不是自由的原始環境,而是經歷了各方面發展的自由狀態。其間有可能是某些人煽動個人失去理性判斷,導致在集體自由的幌子下剝奪個人自由。也可能是群體思想導致的個人思想慣性,反過來又因為害怕站在對立面而導致盲從。無論如何,其實這些情況都是個體失去自由的事實,但可悲的是,個體並沒有意識到。所以,哈耶克希望通過這本書喚起個人或社會重新審視個人自由,也許是因為社會過於理性,限制了個人自由意誌的發揮,從而延緩了整個社會的發展。因此,應該重新提出自由的自主性和不屈性,讓人們認識到這種自由的重要性,認識到喪失個人自由是最重要的。通過這壹點,失去的自由可以恢復,整個社會和人類文明可以煥發和諧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