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說,我國的烈士家屬在各種優惠政策上是有保障的,但更多體現在經濟上,在烈士子女的生活發展保障上可以加強力度。中考加分也是好事,但在靠壹個模糊的“出身”就能加分的政策面前,就有點無力了。畢竟他們在遭遇、困難、灰色空間、暗箱操作等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
高考作為國家選拔性考試,應該給那些為國家和民族做出巨大犧牲的人更多的優惠政策,而那些靠世襲出身,或者寫作文,做健美操的人可以少給壹些,或者讓他們在考試中公平競爭,或者給壹些專業院校優惠。
現在很多地方連留守兒童都有片區責任,對烈士子女的發展保障應該更系統、更完善、更有力。不過我理解烈士子女加分政策至少有兩點考慮。壹是為烈士子女保留基本能力評估。如果學習太差,直接上高等院校其實是塞翁失馬焉知非福。壹是尊重烈士子女的選擇權。指定學校會剝奪他們的選擇權,讓他們指定學校是不公平的。
綜合來看,似乎最合理的辦法是烈士子女高考最多加20分,然後延長他就讀的學校,增加壹個名額。這在某種程度上可以保證壹個基本的公平,也是國家和學校可以做到的。畢竟人數少。所以我覺得政策出臺的時機可以更靈活壹些,操作可以更復雜壹些,經辦人員可以更麻煩壹些,整個社會的爭論也會少壹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