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板凳在舊社會是壹種刑罰,新中國成立後廢除。虎凳是壹種刑罰,讓犯人坐在長板凳上,然後綁住手腳,並開始在腳下增加磚塊的數量,通過腿和膝蓋對犯人施壓,直到犯人承受不了壓力,腳斷了。
死刑犯坐在木凳上,上半身被綁在柱子上。有時,為了防止犯人在懲罰過程中反抗,他會把雙手反綁在背後,讓犯人即使用很大的力氣也無法反抗。他們越反抗,磚頭就會越多,而且隨著磚頭數量的增加,直到他們痛苦到無法反抗。
更殘忍的是,他們的大腿和膝蓋都被綁著,所以在拷問過程中,他們的腿不能彎曲,他們會越受痛苦。壹般來說,人的腳下放三四個頭就夠了。再多的話,妳的腿真的會斷掉。如果不想讓受害者死,就在腳下放三塊,再多就不堪忍受了。
這種刑罰在舊社會很常見,因為太慘烈了,新中國成立後才廢除。現在虎凳的懲罰沒有了,但是我們還是會通過影視劇或者其他資料記錄來了解。
很多人只知道老虎板凳在清末很普遍。據史料記載,清朝以前很可能就有虎凳,但記載不多,多是野史的小道消息,不能作為證據。不過可以肯定的是,虎凳在清末特別普遍,經常出現在衙門裏。除了老虎板凳,還有辣椒水、棍棒等殘酷的刑罰。這些可怕的折磨是不可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