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既然是不得不說的話,那就說吧。
我和他出生在壹個小村莊,雖然小,但並不偏僻,所以我們後來來到了這個城市。
我和他住在同壹個村子,因為父母是朋友,我們走得比較近。
但這些都是我偶爾聽父母說的,不記得了。
他真正進入我的記憶是在我們都上幼兒園之後。
我還記得那時候,我和他在同壹個幼兒園。我太害羞了,不敢做飯,所以只好在桌子上擺弄碗和勺子。他看到我這樣,就主動給我做飯。而這也成了他以後取笑我的理由。
之後很長壹段時間我的記憶裏都沒有他——也許有,我不記得了,也許根本就沒有他。
之後見面次數越來越多,感情越來越深,以至於每次見面都要來個熊抱。然而,我們不知道何時何地停止這種行為。
是時候讓我們停止放肆了。是時間讓我們迷失了自我。我不知道該感謝還是怨恨,但無論如何也改變不了。
我已經半年沒見到他了。每次看到別人的文章說他們分開了十幾年甚至幾十年,我都覺得好長,但我覺得這半年更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