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媽媽帶我去文具店讓我挑選。它的外殼是金色和銀灰色的,閃閃發光。除了壹個漂亮的封面,在它的另壹端還有壹個鐵殼。這是我鋼筆的衣服。打開後可以看到筆芯,是透明的。我認為這是筆的核心。輕輕壹按就能填飽肚子。我拿起壹支鋒利的筆,發現自己可以流暢地寫出壹排排漂亮的字。我偷偷吻了吻那支有筆墨的筆,我深情地捧在手裏。晚上,我把它放在床上,怕它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