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壹篇以景物為主的記敘文,首先要選擇敘述的出發點,是直接描寫景物,還是介紹描寫對象的來歷和背景等。要根據描寫和表現對象的不同需要,確定敘述和描寫的起點,然後按照壹定的順序表現出來。這裏的順序可以是:
1,按方位順序寫(如由遠及近,由外向內,由上而下,由前向後等。).
2.按照整體和部分的關系來寫(先寫全景再描述部分再寫全景)。
3.按時間順序寫(可以是春夏秋冬的不同變化,也可以是場景形成過程的介紹)。
除了以上三種敘事順序,還有壹種“無序順序”,主要常見於抒情散文。描寫的景物往往隨著作者的想法不斷變化。壹些類似“意識流”小說的文體,往往不局限於景物本身的表達,而是作者內心感受的表達,比較適合有壹定寫作功能,能夠自如掌握語言和寫作能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