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沈浸在音樂的海洋中,無法自拔。隨著悠揚的音樂,我有壹種想與之共舞的感覺。雖然我不會跳舞,但是我用音樂彈吉他來彌補這個缺陷。
我喜歡音樂,因為它讓我陶醉,我喜歡吉他,因為它能創造音樂。很多人問過我為什麽選擇吉他而不是其他樂器。那時候我只有壹個字帥。其實我也試著學了幾天鋼琴,還是覺得只有吉他適合我的性格。當我喜歡的音樂從指縫間流出來的時候,我有壹種成就感,這是我自己的成就感。音樂,所以我很容易彈出來,我從中明白了很多道理。
音樂,我喜歡音樂,但我不喜歡搖滾樂,因為搖滾樂給我帶來混亂。我認為搖滾樂是令人興奮的音樂。而我的音樂,是讓人感覺平和、優雅、灑脫的音樂。
我喜歡音樂,因為它讓我陶醉。我愛音樂,因為音樂是我的愛好;我喜歡音樂,因為音樂是另壹種語言。音樂無國界,即使兩國交戰,也會聽對方的音樂。因為只有音樂才是每個人心中最美的語言。音樂可以毫無保留地揭示人的喜怒哀樂、人生經歷和挫折。如果沒有音樂,這些只能在日記裏發泄。
音樂讓我陶醉;音樂是我的愛好;音樂是最美的語言。我想通過我的手指展示音樂。因為,音樂讓我陶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