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考試是由教育部考試中心設置的正式教師資格考試。2012之前教師資格證考試由各省自行組織。主要針對需要考取教師資格證的非師範專業。(教師專業學校直接頒發教師資格證)。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地區: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陜西、甘肅、寧夏、青海省、自治區,等等。
考生應當在其戶籍、學籍或者人事關系所在地的市、州報名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及其畢業前壹年級學生,以及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憑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在校就讀證明報考,在就讀學校所在地報名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教師資格證的使用:
1.從事教育行業:有了教師資格證,就可以從事教育行業,包括成為正式教師、合同制教師、兼職教師等。
2.領取職業津貼:部分地區規定教師資格證持有人可以領取壹定的職業津貼。
3.退稅申報:教師資格證屬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符合專項附加扣除的要求。申報退稅申報時可以填寫相關證明信息。
4.申請教學:教師資格證持有人可以申請教學,並在申請培訓許可證中發揮重要作用。
5.加分:考教育部門公務員,持有教師資格證可以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