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65438+10月11至6月6日,升旗從早上7: 36至4: 36逐漸提前,平均每天提前約1分鐘;
12年6月22日至2月30日,升旗時間從4: 46逐漸延遲至7: 36,平均每天延遲52秒。65438+2月31至65438+10月10和6月7日至6月21,每天升旗時間分別為7: 36和4: 46不變。
擴展數據:
國旗法規定,除節假日外,中小學每周必須舉行升旗儀式。在重大節日或紀念日,也可以舉行升旗儀式。升旗儀式的具體時間可以由各校自行調整,但必須是壹周壹次,而且必須是晨起晚落。
當國旗升起的時候,我們不能發出噪音或互相耳語。我們應該面向國旗,少先隊員應該向隊伍敬禮。升旗儀式結束後,要在國旗下講話,由校長或其他代表進行教育講話,鼓勵大家壹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