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關於進壹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為我們指明了方向,教育部門不會支持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科教育培訓機構。
運營管理新規
學校需要改進作業管理方法,確保作業難度不超過國家課程標準。小學壹、二年級的孩子不再把書面作業帶回家,三至六年級的作業時間也有嚴格限制。
作業設計的新方向
作業既要符合時代特征,又要體現素質教育的導向。鼓勵布置分層的、靈活的、個性化的作業,讓每個孩子都能在作業中找到自己的增長點。
父母很放松
嚴禁給家長布置或變相布置作業。父母不再需要擔心孩子的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