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太原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21三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的通知。組織實施(壹)錄取條件。凡年滿6周歲(315年8月36日及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必須入學接受義務教育。適齡兒童確因身體狀況需要延期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持縣級以上醫院的病歷資料,向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