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二星鷹勛章”由縣青年工作者委員會頒發。獲得“壹星鷹勛章”基礎勛章15以上,具備初步生存生活技能者,可獲得此章。“二星鷹勛章”原則上每學期頒發壹次。
3.“三星鷹勛章”由市青工委授予。獲得“二星鷹勛章”基礎獎章20枚以上,具備基本生存和生活技能,經縣區關工委推薦的少先隊員,授予獎章。“三星鷹勛章”原則上每年頒發壹次。
4.“四星鷹勛章”由省關工委授予。凡獲得“三星雛鷹獎章”,並經過努力獲得25枚以上基礎獎章,在雛鷹行動中表現突出,成績突出,全面發展,經市青工委推薦,省青工委考核合格的,可獲得此章。“四星鷹勛章”原則上每年頒發壹次。
5.“五星鷹勛章”由全國青年工作者委員會授予。凡獲得“四星雛鷹獎章”,積極參加雛鷹行動,努力學習實踐,全面發展,在鬥章訓練中成績突出,特色鮮明,經省青工委推薦,全國青工委考核合格的,均可獲得此章。“五星鷹勛章”原則上每年頒發壹次。
中國十佳少先隊員原則上從五星飛鷹獎章獲得者中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