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適齡兒童父親(母親)持有該區域房屋產權(父親或母親對房屋產權的比例應超過50%),適齡兒童及其父親(母親)應在該區域實際居住1年以上(2022年8月31日前遷入),新建商品房除外。
2.學齡兒童的父親和母親沒有房產。如果父親(母親)在該地區租房居住,則該租房應是該家庭的唯壹住所。適齡兒童及其父(母)還應在轄區內實際居住1年以上,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賃證明材料。
3.適齡兒童父親(母親)購買的該區域房產(憑有效購房合同和購房票據)因歷史原因無法辦理,且在該區域外無其他產權房的,以該居住地為唯壹居住地,且實際已隨適齡兒童在該區域居住1年以上。
4.適齡兒童的祖父母實際居住並擁有該區域產權六年以上(含六年),適齡兒童及其父(母)隨祖父母居住並具有同壹戶籍,實際居住1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