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吸煙的學生可以采取以下紀律措施。
1.學生的吸煙行為壹旦被認定,就會自動進入處理程序。
2.學生吸煙行為的教育責任應由學校和家庭共同承擔。
3.學生吸煙行為發生後,要填寫吸煙行為確認單,通知家長在學校簽字,然後回家進行為期壹周的家庭教育。在家庭教育過程中,學生要深刻反思吸煙行為給自己和他人帶來的嚴重危害,並形成書面材料(1000字的說明)。家長也要對孩子吸煙進行教育反思,形成書面材料。
4.家庭教育過程中,如果學生和家長認為認識清楚,反思深刻,可以在第四天帶相關書面材料到校。確認合格後可進入學校教育階段,學生和家長可填寫處分。
5.該生第壹次被發現吸煙,給予開除警告處分;第二次被發現吸煙的學生被學校開除,留在學校六個月。以上處分全部記入學生檔案。學生第三次被發現吸煙,被學校開除並勒令退學。
6.學生在吸煙行為的認定或教育中,如果頂撞或拒不承認錯誤,將受到嚴厲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