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統考分為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中職五個層次,其中幼兒園、小學、中職兩門課程(科目壹:《綜合素質》);科目二:教育(教學保障)知識與能力),這三個時期不涉及專業知識的考察。
報告要求:
1.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委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標準》中的二級以上。
2.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沒必要分開考。這兩門課程已統壹為統考的第二科,即《幼兒知識與能力》、《小學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中學教育知識與能力》,由省教育廳組織考試。
3.各級各類學校的畢業生,在教師資格證考試筆試結束,成績合格的幾個月後,即可報名參加面試考試。同時,筆試成績兩年有效,期間可以進行面試。
參考以上內容?百度百科-教師資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