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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上小學的資格

法律分析:1。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條件:

1.父母至少壹方與當地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且工作滿壹年以上;

2.父母至少壹方持有當地公安部門核發的《居住證》,另壹方為非本地戶籍;

3.在當地有穩定住所。

4.符合當地入學年齡。

二。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所需證件:

(1)子女及其父母在原籍的戶口簿;

(2)適齡兒童父母身份證;

(3)適齡兒童父母的市南區居住證;

(4)購房者:房產證;未辦理房產證的,出具《購房合同》和交款收據;承租人:青島市房屋租賃登記證;

(5)合法就業提供青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供的勞動合同正式文本、青島市就業登記表、社會保障卡;提供市南工商營業執照合法經營;

(6)出生證明;

(7)預防接種證;

(8)健康證明;

(9)兒童早期發展評估手冊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五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內適齡兒童、少年的數量和分布等因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和調整學校設置規劃。新建住宅區需要設置學校的,應當與住宅區建設同步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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