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子女入學
父母必須在當地有穩定的工作和住所,並能提供證明。
所需材料(當地要求因當地條件而異):
1,戶口簿原件;
2、公安部門出具的暫住證;
3.工作證明(以下三種工作證明之壹即可);
(1)用人單位出具並經當地就業部門批準的招聘(聘用)備案手續;
(2)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從事個體經營活動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3)靈活就業人員居住地街道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靈活就業證明;
4.原學校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在讀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