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小學: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45人。
九年制學校:18班,27班,36班,45班,小學每班45人,中學每班50人。
初中:12、18、24、30班,每班50人。
完全中學:18、24、30、36班,每班50人。
高級中學: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50人。
擴展數據:
中小學按照教育教學規律和教學要求安排班級,按班組織教學。在招生高峰期,可以采取過渡性措施安排班級規模,但要采取有效措施解決班級規模超過55人的現象,遏制部分中小學班級規模過大的勢頭。
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根據素質教育和教學改革的要求,降低標準班額。普通中學原則上每班45 ~ 50人,城市小學40 ~ 45人,農村小學要減少人數。具體標準由各省(區、市)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參考資料:
教育體育局-城市普通中小學建設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