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壹批學校的適齡兒童,去年在這五所學校範圍內的符合條件的家庭,可以優先繼續在該校入學,然後按照落戶時間依次入學,直至滿員。
2.第二批錄取為第壹批未錄取的適齡兒童。采取先填誌願再電腦隨機錄取的方式安排學位。適齡兒童的監護人選擇兒童戶籍所在地區的小學填報誌願順序,誌願必須覆蓋所有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