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鐵路旅客運輸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無工資收入的在校學生、研究生,家庭居住地與學校不在同壹城市時,就讀於普通高等學校(含經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學歷的民辦大學)、軍隊院校、中小學、技工學校;
憑學生證憑加蓋機構公章的優惠優惠卡(小學生憑書面證明),每年可購買4張家庭與機構(實習地點)之間的單程學生票。新生憑錄取通知書買學生票,畢業生憑學校書面證明買。學生票僅限於使用普通旅客列車硬座和動車組列車二等座,使用普通旅客列車硬臥時應補收票價差額。
關於兒童乘車的規定。
《鐵路旅客運輸條例》第十九條:壹般情況下,承運人不接受兒童單獨乘車(乘坐火車上學的學生和承運人同意在旅途中受監管的除外)。與身高1.2 ~ 1.5米的成人同行的兒童應購買兒童票;超過1.5米應該買全價票。每位成年旅客可免費攜帶壹名身高小於1.2米的兒童。如果不止壹個孩子,超出的部分應該買兒童票。
兒童票的座位應與成人票相同,其到站不應比成人票遠。免費乘車和持兒童票的兒童單獨使用臥鋪時應補足票價差額。
參考以上內容?12306-鐵路旅客運輸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