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已在南海區居住半年以上(含半年),在居住證有效期內,經本人申請。
(2)累計積分滿30分的新市民,其未在公辦小學或初中入學且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子女,可在其產權房或居住地申請小學或初中壹年級公辦學位新生排名。
二、搬運信息:
(a)必須提交的信息:
1.填寫《南海區新市民入學申請表》;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有效期內的廣東省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4.父(母)子(女)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結婚證、戶口本或孩子出生醫學證明);
註:未能提供“”的新市民隨遷子女不能享受政策性生育加分。
(2)選擇性提交信息:
詳見2017南海區新市民評分標準及證明材料壹覽表。
三、申請積分入學的時間:
預驗收階段為4月17日至4月21日,正式驗收階段為4月24日至5月8日。申請人在積分窗口壹次性提交申請和積分材料,領取受理回執。逾期不予受理。
四、搬運地點:
向村(居)新市民積分窗口提交申請和積分資料,領取受理回執。
動詞 (verb的縮寫)宣傳流程:
(壹)6月底前,由鎮(街道)積分辦、聯合教育部門公布積分並公示。新市民可以關註受理點或學校的宣傳欄,也可以關註“南海新市民”和鎮(街道)政務網的查詢。
(二)7月初,鎮(街道)教育部門公布入圍的具體人員和學校名單。新市民可以關註受理點的宣傳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