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隨父母從外地遷入我轄區的學生,必須持轉學證明向學校提出申請。根據班級編號,經校長同意,可以辦理入學手續。
2.本轄區外來我校的,經指導處審核合格,可插入相應年級,辦理異地借讀手續。
3.學生隨父母遷居外地,要求轉學的,應由父母向學校提出申請,經指導辦公室批準後,方可辦理轉學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