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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生在公共場所不能做任何事情。

1,禁止在河道內洗澡、汛期潑水或擅自乘坐無證渡船;

2、不準玩水、電、煙火、化學品等危險品;

3、不準在電線上晾衣服或在有潛在危險的施工現場附近玩耍;

4、不準騎超速車、騎英雄車;

5、不準乘坐超載車、船,或在高速公路上追尾車輛;

6、不準喝不衛生的食物、飲料或陌生人提供的食物;

7、不準攀爬門窗、籃球架、圍欄、護欄等設施;

8、不準點燃蠟燭、蚊香等。在宿舍裏,不準進入異性宿舍;

9、不準購買和攜帶武器進入校園;

10,課間(課後)不準舞棍、打罵;

11,樓道內不準推擠;

12,放學後不準逗留、玩耍或及時回家;

13,不準擅自組織野餐和各種形式的春遊或秋遊;

14,不準聚集校外人員鬧事,擾亂校內秩序;

15,不準進入營業性網吧、遊戲廳、歌舞廳等娛樂場所;

16,不準破壞公共設施、公共秩序和公共衛生;

17,不飲酒、不賭博、不吸煙、不吸毒;

18.不得購買、觀看黃色或低級淫穢的圖書、期刊、電影、光盤;

19,不準成立或參加非法組織、封建迷信和偽氣功活動;

20、不準參加任何其他不利於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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