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說德育目標是黨和國家對青年學生在政治素質、思想素質、法紀素質、道德素質、心理素質等方面應達到的標準要求,是我們德育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
小學德育的目標是具有良好的道德行為和文明習慣,具有“五愛”的情感和生活自理能力。具體要求如下:
1.了解並熱愛妳的家鄉。熱愛國旗、國徽,會唱國歌並知道它們的含義。有壹定的民族自豪感和自豪感。
2.有初步的集體意識,關心和熱愛集體。知道勞動光榮,懶惰可恥。知道研究是妳的主要任務,努力學習。相信科學不迷信。
3.尊重他人,樂於助人,禮貌待人,初步掌握自己在家庭、學校、社會中與人交往的禮儀規範。有基本的公共道德。對中華民族優秀傳統道德的初步認識。
4.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和小學生行為規範,有初步的紀律觀念。
5、性格活潑開朗,有同情心,不任性,逐漸有了自理能力。
德育內容是為完成特定的德育任務,實現德育目標而確定和安排的特定教育內容。德育內容的性質和構成由德育目標決定,德育內容的深度和廣度受受教育者思想道德發展水平制約:德育內容的針對性從學生思想道德教育存在的問題和現實社會的迫切要求出發。
小學德育重在文明生活習慣和良好道德行為習慣的培養和五愛教育。特別是註重文明行為習慣的培養。教育的所有內容都側重於啟蒙和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