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工資:教師按資歷確定:小學教師3000元,初中教師3500元,高中教師3800元,大專教師4100元,本科教師4500元;
2.工齡工資包含工齡:每年60元,隨工齡增長;
3.階級工資;
4.績效工資:學期和學年獎金。這部分獎金金額只占工資的10%左右;
5.保費補貼;
6.山區補貼。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四條工資支付主要包括:工資支付項目、工資支付水平、工資支付形式、工資支付對象、工資支付時間和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
第五條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有價證券代替貨幣支付。
第六條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本人支付工資。勞動者因故不能領取工資的,其親屬或者他人可以委托其領取。
用人單位可以委托銀行支付工資。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員工工資領取的金額、時間、領取人的姓名和簽名,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當向勞動者提供其個人工資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