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歷史故事大全網 - 小學教育 - 在小學門口布道

在小學門口布道

未成年人可以信仰宗教

憲法是最高法律: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中國人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我國相關政策規定:“不得強迫兒童入教、出家、寺廟讀經。”這壹規定只是兒童信仰自由的壹個方面,即信仰自由、信仰自由和不信仰自由。這壹規定只是強調兒童和青少年不信仰的自由,但並不排斥兒童和青少年信仰的自由。不應該強迫孩子進教堂,也不應該強迫他們不進教堂。

  • 上一篇:小學三年級作文《我心中的老師》怎麽寫?
  • 下一篇:內蒙古漢蒙教師資格證考試有什麽區別?
  • copyright 2024歷史故事大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