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完成體檢後,由中小學保健中心出具《北京市高級中學招生體檢表》(加蓋公章)並提交給申請人。
各報考點在收到《北京市高級中學招生考生體檢表》後,應及時將結果反饋給學生本人或家長。
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考生或其家長,應在得知體檢結果後壹周內,通過報名單位向壹、二級醫保中心申請復檢,壹、二級醫保中心將根據情況安排復檢。
如考生仍不認可復試結果,可通過壹、二級保健中心或區考點向北京市體檢中心申請咨詢,由北京市體檢中心進行咨詢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