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屆畢業生:2015全日制學前教育專業師範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隨軍家屬:納入花都區2015安置計劃,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師範類),持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從事幼兒教育教學工作的隨軍家屬。
(3)社會人員:目前從事學前教育工作兩年以上,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