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學需要提供的主要材料有:
1.農民工子女15周歲以下,未完成九年義務教育;
2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戶口簿,父母在本學區居住不少於1年的暫住證;
3.父母工作相對穩定的證明(與用人單位簽訂壹年以上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執照等。);
4.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父母符合戶籍所在地計劃生育政策的相關證明。
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可根據當地教育局的相關規定,由父母向我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同意,可按照學籍管理規定辦理入學手續。對能夠提供所需材料,進入學校接受義務教育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校收費標準與當地學生同等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