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捐款應該是自願的,而不是強制的。有錢就捐,不想捐就別捐。如果是強制的,那麽學校就存在違規收費的問題。而且這件事還要求外地戶籍的父母分開,這本身就不公平。為什麽外地戶籍的新父母要捐這筆錢?而且捐這筆錢的目的,沒有學校通知過家長,家長也不清楚,學校也不解釋。這不是問題嗎?如果說明了這筆錢的最終用途,那麽有些家長是不會理解這件事的,但關鍵是家長不知道為什麽要這筆錢。我也讓外地戶籍的家長單獨捐了。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地方。為什麽要強制?孩子在外地上學不容易。如果家長再受到這些限制,就不能給孩子壹個公平教育的平臺嗎?
也有小學老師明確表示,如果不捐款,會影響孩子的升學。這不是打著教育的旗號敲詐家長。孩子的成績如何主要看老師的教學水平?而且如果妳不捐,會影響妳的教育。孩子受教育的指標是什麽?是錢嗎?這太不合邏輯了。外地註冊的家長和學生太不友好了。九年義務教育的老師懂什麽意思嗎?不要做披著教育皮的狼,成為敲詐者。
最後,學校沒有權利要求家長捐款。學校的主要目的是教書育人。如果家長要捐款,應該是家長的自發行為,而不是學校的強制要求。家長和學校的目的應該保持壹個幌子,那就是為了孩子好。如果出發點是為了孩子更好,家長會配合學校的工作,而不是以這樣的形式威脅,沒有人會對此感到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