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命權和健康權:包括生命權、身體權和健康權。
2.人身自由權: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3.姓名權:未成年人有權決定、使用和按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
4.肖像權:未經我的同意,我不得使用我的肖像牟利。這些權利是保障小學生身心健康和全面發展的基礎,家長和學校應當尊重和保障這些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