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我校學區居住的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2016)。
2.未滿6周歲或已在其他學校就讀壹年級的學生,通過戶口本或出生證明騙取入學資格的,經國家學籍系統查詢後,立即開除,壹切後果由家長承擔。
3.無法隨班就讀的中重度適齡殘疾兒童,可在我區特殊教育學校咨詢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