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周歲及6周歲以上適齡兒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可以送其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
2.持有本市常住戶口,父母子女均在長春市朝陽區戶籍。
3.學區上,父母在長春市朝陽區工作,父母和在農村居住但隨父母在長春市朝陽區居住的農民工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