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高級教師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壹,方可申報和評審小學高級教師資格:
1.大學畢業後從事教學工作壹年以上,經考核合格可認定為小學高級教師;
2.大專畢業後從事教學工作六年以上,取得小學教師資格,從事小學教師工作五年以上;
3.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後,從事教學工作九年以上,取得小學教師資格,擔任小學教師職務五年以上;
4.參加工作後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上述同等學歷,並從事上述相應年限教學工作,取得小學教師資格,取得合格學歷後從事小學教師工作五年以上;
5.從教以來擔任班主任的工作經歷壹般在3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