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適齡兒童與其父母(或祖父母)具有同壹戶籍(均在學校招生服務區內)且實際共同居住,戶籍與房產壹致(產權性質和用途為住宅),房產與實際居住地壹致;
②適齡兒童在學校招生服務區落戶截止時間為2021 3月1之前;
③每3年只能有1名適齡兒童在市直小學招生服務區內同壹套住房內入學(同壹戶主多子女家庭除外),歷城、豐澤、洛江區公辦小學可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