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大部分民辦學校都是非盈利的,小學和初中的民辦學校可能都不是盈利的。收購方主要采取以下三種方式輸出學校收入:
(1)搭建VIE框架,將學校收入轉移到WFOE,收購方通過中國境外公司分配利潤獲得收益。
(2)成立培訓機構、後勤服務公司等配套機構,通過業務往來將學校收入的壹部分輸出。
(3)變學校為盈利。
這種方法有兩個障礙:
第壹,學校之前基本不交稅,獲得的土地使用權等資產也享受優惠政策。學校壹旦改為營利性,可能面臨補繳稅款、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稅費;
第二,大部分收購目標學校包括小學和初中。如果把學校改成營利性的,就要把小學和初中分開。
房產和土地使用權存在嚴重瑕疵。重資產民辦學校擁有的主要資產是房產和土地使用權,合法擁有房產和土地使用權是其持續辦學的重要條件。但是很多學校的房產和土地使用權都沒有批下來,沒有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者土地使用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