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質均衡學校名額標準:國家標準明確要求小學、初中人數不超過2000人,班額分別不超過45人、50人;城鎮公辦小學和初中入學率分別達到100%和95%。同時,還明確將“違規考試擇校”、“設置重點學校或重點班”、“重大安全事故”等6個方面設定為“壹票否決”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