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的含義有三個層次:
第壹層,食物數量安全:指壹個國家或地區能夠生產本民族基本生存所需的膳食材料,人民能夠購買並負擔起生存和生活所需的基本食物。
第二層,食品質量安全:指在營養和衛生方面為滿足和保障基本健康需求而提供的食品。食品質量安全涉及食品是否無公害、是否有毒、添加劑是否違法超標、標簽是否規範等問題。應在食品受到侵害前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汙染和重大有害因素的入侵。
第三層,食品可持續安全:是指從發展的角度要求食品的生產和收購要註意生態環境的良好保護和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安全標準
(1)食品相關產品中病原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食品安全漫畫、汙染物及其他對人體健康有害物質限量的規定。
(2)食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範圍和用量。
(三)嬰幼兒主輔食品的營養要求。
(4)對營養相關標簽、標識和說明書的要求。
(5)與食品安全相關的質量要求。
(六)食品檢驗方法和程序。
(七)其他需要制定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
(8)食品中的所有添加劑都必須詳細列出。
(9)食品中非法添加禁止使用的化學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