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流扇他們的嘴巴,逼著別人跪下叫他們爸爸,威脅恐嚇。成年人做不到這樣的暴力和羞辱。他們還能算是未成年人嗎?我們的法律保護的是善良的未成年人,而不是魔鬼的保護傘。社會發展了,孩子成熟早了,但我們的立法和執法還是跟不上時代。這些人在父母眼裏是孩子,在普通人眼裏是流氓。
施暴女孩大喊大家都在,威脅不要報警。警察找不到她。按照他們的年齡和語氣,他們已經知道違法的後果,但也知道回家會被父母罵。因為違法成本這麽低,很多“孩子”會有恃無恐。這不是保護他們,而是縱容他們走向深淵。壹旦他們進入社會,結果要麽是“被別人殺死,要麽是被別人殺死”
這些女“孩子”以侮辱他人為樂,只是在刷存在感。他們只會以多欺少,這是壹種變態的心理。如果要通過暴力解決沖突,單幹是公平公正的。沒必要壹副奸詐小人的樣子,長大了也不是什麽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