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取得相應駕駛證並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年齡在25周歲以上不超過60周歲;
(二)在最近連續三個記分周期內沒有滿分記錄;
(三)無造成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事故責任記錄;
(四)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或者醉酒駕駛記錄,最近1年內無駕駛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記錄;
(五)無犯罪記錄;
(六)身心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病史、精神病及其他可能危及駕駛安全的疾病,無酗酒和吸毒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