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學校同意接收,轉學程序如下:
1,回原學校辦理轉學(轉學)手續,原學校用學籍軟件機打兩張轉學聯系單並加蓋公章。有時候原學校會要求接收學校出具錄取證明。
2.向轉學學校提交兩份轉學聯系表,由轉學學校加蓋公章受理。壹份留在轉學學校,另壹份必須交回原學校。原學校收到轉學聯系單後,在網上將其學籍轉入轉學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