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特崗教師實行合同制管理,由射崗縣教育部門與教師簽訂為期三年的聘用協議,納入所在學校在職教師統壹管理範圍,在工資、津貼、職稱評聘、評優評先等方面享受當地公辦教師同等待遇。
(二)3年聘期結束後,經考核合格自願留在當地學校的特崗教師,經審核後辦理事業單位聘用手續,其工資納入當地財政負擔。
(三)特崗教師工資享受國家規定的待遇,不實行試用期。
(四)射崗縣(市)統壹為特崗教師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社會保險。
(5)社崗縣(市)為特崗教師提供循環宿舍等必要的生活條件。
(六)符合相應條件要求的特崗教師,可按規定免試推薦攻讀農村教育碩士學位。
(七)具有教學經驗的誌願者和參加實習教學半年以上的師範院校畢業生,同等條件下優先就業。符合條件的本縣畢業生,回原籍縣農村學校任教,同等條件下優先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