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鄭州為例,根據《2018鄭州市區小學入學政策》關於學生入學的規定。在入學上,堅持適齡兒童隨父母居住的原則,堅持以適齡兒童隨父母居住家庭的實際地址為準的原則,堅持戶籍與父母居住家庭的實際地址壹致的原則。父母不在本市的監護人。
根據鄭州市教育局規定,具有鄭州市常住戶口的適齡兒童必須憑戶口簿、房屋所有權證、父母身份證、計劃免疫保險證或預防接種卡進行登記,到規定的學校辦理登記手續。
擴展數據:
根據鄭州市教育局要求,各小學在義務教育階段必須堅持“免試入學、相對就近入學”和“平等受教育”的原則。小學招生不允許接收“擇校生”,不允許通過考試或測試選拔招生;不得擅自提前招生;不準違規使用招生費用,不準擅自在學校招生計劃外招生。
未經省教育廳批準,任何小學不得以特長生或實驗班的名義招生。所有小學都不允許辦學前班。民辦小學應當依法按計劃招生;不得隨意擴大招生範圍和規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文化考試;招生廣告必須實事求是,符合有關教育法律法規和招生政策。
鄭州市教育局——2018鄭州市小學入學政策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