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其戶籍所在地就近入學。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的地方接受義務教育,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如果是外地戶籍,可以憑暫住證、身份證、戶口本、現居住地社區居委會證明直接聯系當地學校。如有異議或拒絕,可向當地教育局投訴。
根據往年小學入學政策,規定結合市區實際情況,在生源較少地段招收六周歲兒童,確保六周歲零三個月兒童全部入學;學生較多的個別地段,經當地教育局批準可適當控制,但六歲零六個月的孩子必須全部入學。“目前上小學的年齡必須是6歲,也就是2007年出生的孩子要到9月份才能上小學壹年級。
符合條件,證件齊全的孩子,不管是外來務工人員子女,還是本地戶口的孩子,肯定都會上學。
如果妳家是外來務工人員子女,今年選擇在主城區讀小學壹年級和初中壹年級,關註今年發布的政策,準備材料及時在網上平臺報名。平臺打開後,在教育局網站上就可以看到。報名後,只要證件符合,教育行政部門就會給孩子分配學校,最終的錄取結果也會通過平臺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