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歷史故事大全網 - 小學教育 - 上海市中小學學籍管理辦法第七章

上海市中小學學籍管理辦法第七章

升級和留級

第二十七條(升級)

1,各科通過學年整體評價。

2.小學生語文、數學、1科目不及格。

3.中學生語文、數學、外語等科目1不及格。

第二十八條(留級)

1,5個及以上科目學年整體評價不及格。

2.學年總體評價不及格的小學生在4科及以下。補考後語文、數學1及以上科目不及格;或者語文、數學及格,其他兩科及以上不及格。

3.如果中學生在學年總體評價中有四科及以下不及格,補考後語文、數學、外語兩科不及格;或者語文、數學、外語1不及格,其他科目2門不及格;或者四科不及格。

4.高中生自我發展(選修)課程未達到規定學分;或者壹學年無故缺席社會實踐活動三分之壹及以上。

5.小學壹二年級和小學初中高中畢業年級沒有復讀。

第二十九條(隨班就讀)

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連續兩次留級(即在同壹年級讀滿3年)未升級的,可以繼續隨班就讀。

  • 上一篇:小學生三禮是什麽意思?
  • 下一篇:為什麽小學壹年級有好班和差班,好班和差班的區別?
  • copyright 2024歷史故事大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