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條(升級)
1,各科通過學年整體評價。
2.小學生語文、數學、1科目不及格。
3.中學生語文、數學、外語等科目1不及格。
第二十八條(留級)
1,5個及以上科目學年整體評價不及格。
2.學年總體評價不及格的小學生在4科及以下。補考後語文、數學1及以上科目不及格;或者語文、數學及格,其他兩科及以上不及格。
3.如果中學生在學年總體評價中有四科及以下不及格,補考後語文、數學、外語兩科不及格;或者語文、數學、外語1不及格,其他科目2門不及格;或者四科不及格。
4.高中生自我發展(選修)課程未達到規定學分;或者壹學年無故缺席社會實踐活動三分之壹及以上。
5.小學壹二年級和小學初中高中畢業年級沒有復讀。
第二十九條(隨班就讀)
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連續兩次留級(即在同壹年級讀滿3年)未升級的,可以繼續隨班就讀。